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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严密部署世博期间码头安全管控工作
日期 2009-12-10 发布人 新贸海

    本网讯12月3日,上海市交通港口局联合世博安保指挥部水上工作部召开上海世博会期间客货运码头安全管控工作部署会,确定了世博期间的安全管控措施。

    上海市交通港口局表示,将会同公安部门督促码头经营单位(特别是客运、货运危品、涉外码头等单位)做好图像监控、安检设备、应急装备配置和相关人员培训教育等工作,使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世博期间港口及靠泊船舶、进出船员和旅客的安全。

    据悉,到明年3月底,本市辖区客货运码头安全管控能力将实现全面提升。一是视频监控设备升级到位。在现有基础上,本市各类水路客运码头(含市轮渡、水上旅游)、海港危品码头、涉外码头等都将安装彩色监控设备,监控范围可有效覆盖进出口通道、候船区域、船港界面、码头前沿水域、限制区域、危品仓库、专用停车场等区域,并确保视像清晰,监控记录至少保留30天。二是安检防范设施配备到位。市轮渡各站点配置手持式金属探测仪,黄浦江核心管制区轮渡码头配置爆炸物探测器和危险液体检测仪。其余各类水路客运码头配备X光检测仪和安检门、手持式金属探测仪;客滚码头增配手持危品、爆炸探测仪和车底光学镜。各类客运码头配置防爆毯、防暴桶、灭火毯、警戒带和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包;危品码头配备隔离墩等阻隔设施,油气化工码头配置可燃性或有毒气体探测仪等设备。

    同时,世博期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监管也将进一步强化。自2010年4月30日起至10月31日,除洋山港区外,上海港原则上禁止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及过氧化氢、丙酮、硫酸、硝酸、盐酸等危险货物的港口作业。确需在外高桥港区出口烟花爆竹时,实施“一船一报”。严格执行提前申报、开工报告和作业安全等措施,视情实施周报或日报制度。进一步提高散装危品港口作业和包装危品装箱点的抽查比例,严厉查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中不报、漏报、谎报、瞒报以及在普通货物中藏匿(夹带)危险货物的行为。

    据了解,目前上海港有涉外货运码头65个,危品码头124家,年危险货物吞吐量金3900万吨;水路客运站点66个,包括国际客运、省际客运、三岛客运、浦江游览及市轮渡等相关码头